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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滨州市沾化区城区货车限行区域交通管理措施

2024-07-18 15:49 浏览:
7月17日,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调整滨州市沾化区城区货车限行区域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为进一步保障滨州市沾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服务富强滨州沾化区建设,保障城市物流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自2024年7月18日起,调整滨州市沾化区城区货车禁限行区域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1、东外环:富国路路口、富城路路口、富桥路路口禁止货车向西行驶;
2、西外环:S236徒骇河大桥路口、金海三路路口、金海四路路口、金海六路路口、金海七路路口、金海八路路口禁止货车向东行驶;
3、南外环:中心路路口、商城路路口、沿河路路口、富康路路口禁止货车向北行驶;
4、北外环:银河五路、X023路口、富国村路口、禁止货车向南行驶;
5、海天大道与清风一路路口禁止货车向南行驶;
6、滨孤路齐圈路口禁止货车向西行驶。
二、货车通行时间:
(一)城市核心区域。中型重型货辆、危险品运输车进入城市核心区域需申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备案后的通行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含),特殊情况需另行提报通行申请。
(二)货车限行区域(不含核心区域)。进一步放宽限行区域允许通行的时间至8小时,中型重型货车22时(含)至次日6时(含)进入货车限行区域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申领货车通行证(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除外);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其它时段通行,需申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三)民生保障车辆。提供城区民生保障服务的中型重型车辆和特殊作业车辆,可持相关部门许可文件和材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申领民生保障车辆通行证。
(四)暂停通行证办理和使用。遇大型活动、应急响应、突发事件、交通管制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况,通行证将暂停办理,已发放的通行将暂停使用,应依据公告的时间、路线和区域通行。紧急情况需按照现场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警察指示通行。
三、其它禁限行区域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需申请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环保禁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禁行区域,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限行区域,依据重污染天预警响应级别、时段及车辆种类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已经申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四)其它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其它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办理相关通行许可。
四、通行证申请备案
线上申请备案。申请人可通过“滨州微警务”或“交管12123”线上申请通行备案,符合申请备案条件的,24小时内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