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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将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部分机动车限行管理

2023-06-09 21:11 浏览:

为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榆林市公安交管部门近日发布通告,进一步放宽榆林中心城区部分机动车限行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放宽榆林中心城区部分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管理限制,无需办理通行证,允许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

本通告中“皮卡车”具体是指: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二、放宽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以及轻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管理限制,无需办理通行证,允许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

三、新能源货车类别中除重型新能源货车以外,其他新能源货车不细分作用类别,无需办理通行证,允许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